关于认真开展2013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3-05-30 08:20:53 点击率:9061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市文物管理处,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各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

201368日为我国第八个文化遗产日。为切实推动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开展,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文物政函〔2013412号)。省文化厅和省文物局也下发专文,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为认真组织和开展好今年的文化遗产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化遗产日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

(一)活动主题

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主题:文化遗产与全面小康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主题: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

(二)宣传口号(国家文物局推荐)

保护历史根脉  留住共同记忆

珍爱人类共同遗产  守护民族精神家园

一天的关注  一生的行动

文物家底有多少  普查一下就知道

各县(市)区可根据各自文物工作现状和活动开展情况,自拟符合文化遗产日要求,具有各自特色的宣传口号。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

各县(市)区文化文物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活动,尽快制定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充分展现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最新成果,宣传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的实践经验,普及文物保护基本常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广大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

(一)文化遗产日期间,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围绕文化遗产日活动主题,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精心策划,创新方式,发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及文艺表演团体,利用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举办各种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咨询服务等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推进文化遗产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军营。

(二)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单位,特别是对外开放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文化机构,要在文化遗产日期间,悬挂、张贴节日主题、宣传口号等海报、标语,免费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和培训教育活动。文博单位要以文化遗产日为契机,积极深入基层,主动贴近群众,着力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第三次文物普查新成果展示宣传工作。

(三)各县(市)区文化文物部门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支持,加强与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手机报、微博等各级各类新媒体合作,在文化文物网站、网页显著位置刊布与节日有关的宣传内容等,形成广泛普及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声势,扩大文化遗产日的影响,让人民群众了解、珍视我市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彰显人民群众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体地位,营造全社会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 要做好文化遗产日期间的安保工作。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负责,协调各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认真制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安全顺利开展,确保群众人身安全和文物安全。

(二)做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信息交流工作,要积极组织好开展活动安排和动态信息的报送工作。

(三)要做好文化遗产日活动总结工作。文化遗产日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市文物管理处,市文化馆,图书馆,各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于6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材料分别报送市文广新局社文处和省文物局。

特此通知。

 

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