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公区配电及装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WT-ZTB-2021-07
方式:公开招标(公司网站公告)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7日
开标日期:2021年04月15日
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公区配电及装修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资格要求:合格
投标报价:百分之壹点柒零(1.70%)
投标人业绩:
1.通州院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工程概算:4193.595万元)
2.618-2#商业办公楼(阿里中心望京B座)内精装修工程(-1层-30层)(工程概算:10240.67万元)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通州院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工程概算:4193.595万元)
2.618-2#商业办公楼(阿里中心望京B座)内精装修工程(-1层-30层) (工程概算:10240.67万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包河文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二号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551-63351286
公示期: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包河文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二号楼,联系电话:0551-6335115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文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