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制定符合合肥市情的政策措施,现请你们对辖区内的以下建筑进行统计摸底:
1、工业遗存或老旧工业厂房;
2、有文化保留价值的特色建筑物;
3、主题鲜明的特色街区;
4、待改造的城中村。
请将统计数据填入附表1,并于11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h3509960@163.com。
联系人:陈哲 电话:63509949。
附件:县(市)区、开发区老旧厂房、特色建筑、特色街区等统计表
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