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省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4-06-11 08:59:49 点击率:4578 【字体: 打印

各市(省直管县)文广新局、金融办,省属文化企业集团:

    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为全面、及时掌握全省拟进行直接融资文化企业的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增强文化企业直接融资的培育和服务协调力度,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由省文化厅建立全省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源库的基本构成

    全省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通过系统搜集整理拟进行直接融资文化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指标、拟利用的直接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工作阶段及相关中介机构等信息,形成详细的企业名册,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重要手段。本通知所称的后备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安徽省,依据一定的基本条件和工作流程进行搜集筛选,进入我省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

    全省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的基本构成,按照融资类型,由全省文化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全省文化债券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和全省文化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等三大子库构成。全省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是全省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主要搜集筛选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境内证券交易场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拟在境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的省内企业的相关信息。境内上市后备企业入库条件参照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制定;境外上市后备企业入库条件目前参照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条件综合制定(附件1.1),同时,为增强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的针对性,参照一般上市工作流程,将入库企业培育过程分为后备、辅导、申报、在审四个阶段(附件1.2),在此基础上,以统计表格的形式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全面反映企业基本属性、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上市融资需求和培育进展。

    (二)债券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

    债券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主要搜集筛选拟发行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等债券的省内企业的相关信息。后备企业入库条件参照不同债券类型发行条件制定(附件2.1),同时,为增强对债券融资后备企业培育的针对性,参照一般债券发行工作流程,将入库企业培育过程分为后备培育、申报准备、发行报批三个阶段(附件2.2)。在此基础上,以统计表格的形式建立债券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全面反映企业基本属性、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债券融资需求和培育进展。

    (三)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主要搜集筛选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和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下称“省股交中心”)挂牌的省内企业的相关信息。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后备企业入库条件参照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条件制定;省股交中心挂牌后备企业入库条件参照省股交中心挂牌条件制定(附件3.1),同时,为增强对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培育的针对性,参照一般场外市场挂牌工作流程,将入库企业培育过程分为后备、辅导、申报、审核四个阶段(附件3.2)。在此基础上,以统计表格的形式建立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全面反映企业基本属性、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场外市场挂牌融资需求和培育进展。

    二、资源库建立的工作流程

    全省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的建立按照条块结合、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从县(市、区)级开始建立,系统搜集整理辖区内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信息。

    各市文广新局要与各市金融办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由文广新局牵头会商金融办,定期摸排汇总本市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信息,由企业认真填写《直接融资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四,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搜集整理并初步审核后,与所在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地税局、国资委、国税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商,在此基础上建立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市级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由文广新局汇总填写本市文化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汇总表》(附件1.3)、《债券融资后备企业汇总表》(附件2.3)和《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汇总表》(附件3.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按照要求定期将《基本情况表》和《汇总表》报送至省文化厅。

    省属文化企业集团请将有关信息和表格直接报送省文化厅。

    省文化厅定期将各市文广新局、省属文化企业集团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对所有信息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资源库根据企业培育情况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进行入(出)库调整。

    三、有关信息的报送和发布

    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信息的报送,按照省市有关部门上下、平行联动的工作流程进行。

    市文广新局、省属文化企业集团报送《基本情况表》实行年报制度,于每年元月15日前向省文化厅报送企业上年度统计资料,《汇总表》实行季报制度,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省文化厅报送上季度统计资料,本季度内有新入库的后备企业,一并报送企业基本情况表(报送方式见附件五),上述材料须同时抄送本市金融办,作为本市金融办建立市级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的重要依据之一。

    2014年二季度为全省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信息第一次报送,请各市文广新局、省属文化企业集团同时报送《基本情况表》和《汇总表》。各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此次报送时间可延长至今年8月15日。

    省政府金融办牵头,联合省文化厅等省有关部门,每年筛选优秀企业作为年度全省重点直接融资后备企业,形成企业名单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予以公开发布。经发文公布确定的全省重点直接融资后备企业,享受省政府现行企业直接融资相关政策扶持。

    四、资源库的管理

    全省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的管理,由省文化厅牵头,联合省政府金融办进行,并由省文化厅作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资源库工作机制的组织领导工作和资源库信息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各市文广新局、省属文化企业集团和金融办按照职责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要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制度性的任务,纳入本系统重要工作日程,安排专人负责。省文化厅和省政府金融办将定期通报各市、各集团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培育情况和资料报送情况。

    省文化厅按照季报和年报方式将全省文化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相关信息报送至省政府金融办,作为建立全省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全省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文广新局和金融办需要对入库企业逐个做好直接融资前景评估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确定直接融资方案。通过对接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开展政策咨询和业务培训,针对重点后备企业的需要,组织专家现场走访,开展面对面咨询辅导和个案研究,强化企业直接融资意识,提高直接融资业务水平。指导企业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中介服务机构,并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同时,积极研究制订鼓励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直接融资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省属文化企业集团负责做好本系统直接融资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文化厅及省金融办进行沟通。

    信息报送地址: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文化厅产业处,邮编230022;联系人:晏利锋;电话:0551-63609675;电子邮箱:147773598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有关表格、文件

    (可从安徽文化产业网自行下载)

后备企业资源库附件.rar有关奖励文件.doc

 

 

                        安徽省文化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