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政府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学法工作

编辑日期:2019-09-06 09:10:11 点击率:4830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水平,规范区级政府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根据包河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统一安排,由区财政局作为学法牵头单位,组织实施讲座,为包河区政府领导班子、各机关单位、各街镇、区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讲解《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知识。


区财政局邀请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水兵为本次区政府常务会学法作专题讲座,讲座从《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和实施背景入手,详细阐述了《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的释义,仔细讲解新形势新政策下,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进行解读,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同时对区级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成效、业务流程、规范操进行了介绍。


专题讲座后,包河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命山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懂法、遵法,要以本次法律讲座为契机,以包河区公共资源改革为抓手,以关键问题为突破口,学习公共资源交易“合肥模式”先进的做法,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监管、服务、操作的关系,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加强廉政建设,打造区级公共资源交易新标杆。